华大基因与前合作商王德明持续数月的“口水战”终于进入了法律途径,昨日(10月23日),华大基因与举报人王德明涉嫌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不过,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将于11月16日再次开庭审理。

华大基因和举报者王德明在法庭见面了-肽度TIMEDOO

庭审现场“厮杀激烈”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的亲历现场报道,开庭前半小时双方氛围紧张,华大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多次盘问记者身份。最终,华大方仅代理律师参与庭审,而被告昌健誉嘉一方则由王德明与律师一同出席。(以下该部分均是来自第一财经报道原文)

开庭后,华大基因研究院代理律师首先表达诉求并举证,华大方称,早在2011年10月,华大基因研究院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批复,获准建设国家基因库,对国家基因库的建设、运营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使得“国家基因库”及其标识为社会广泛公众所知晓,是国家基因库的适格主体。

而与王德明及昌健誉嘉的合作则开始于2016年4月,双方签订《国家基因库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了昌健誉嘉将合格样本运送给华大基因研究院,再由后者进行制备和储存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华大方代理律师认为,合同中对昌健誉嘉的宣传权限、对外授权权限、开展业务的范围度进行了规定,但昌健誉嘉无视合同约定,擅自进行商业推广,而且使用国家基因库的官方标识,构成侵权行为。

对于这两点,昌健誉嘉质证称,四部委的批复,只明确了华大基因研究院是建设者,并非所有者,国家出资3亿元补助建设基因库,并明确了深圳的相关部门才是基因库总体负责方。昌健誉嘉的代理律师据此质疑,华大基因不具备这次诉讼的主体资格。

此外,昌健誉嘉方认为,公司的所有宣传活动是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昌健誉嘉所使用的标识均获得华大方授权,并以邮件往来证明了合作事实的存在。不过,在庭审结束后,华大方代理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王德明提供的邮件均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华大方面并未进行过回应,不存在合作事实。

双方的举证、质证核心还围绕“合作是否已解除”展开。华大基因研究院认为,2017年5月18日,华大研究院向昌健誉嘉发送了《侵权告知函》,要求后者停止不正当行为。后又于2018年1月9日,因昌健誉嘉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提交的存储细胞样本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华大基因研究院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解除了双方的合同,但此后,昌健誉嘉的侵权行为仍然存在,包括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国家基因库”等名义继续宣传、招聘等等。

当然,对于这一条指证,昌健誉嘉也并未认同,称华大基因研究院的单方面解约并未得到昌健誉嘉的同意,后期双方仍有合作仍在继续下去,相关宣传的形成时间及及模板均来自华大基因研究院。

针对以上争议,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不过在昌健誉嘉举证正面“合作并非不正当竞争”后,华大方律师向法院表示,由于在庭审前一日才收到昌健誉嘉的举证证据,暂时无法完整质证,要求行使质证期限权,延期质证,最终获得法院支持,下次的庭审时间定于11月16日。

双方的恩怨情仇

今年6月14日,王德明在网络上发出了一封对华大基因的实名举报信——《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财产》,具体举报内容包括“华大基因以建国家基因库分库等为幌子和名目,套骗土地资源和政府财政补贴;华大基因首席科学家只需要高中学历”等,这也被媒体报道为“圈地门”事件,该举报瞬间引爆社会舆论,也揭开了两者背后的利益纠葛。

事实上,华大基因与王德明的恩怨要从2016年说起。

据相关报道,王德明与华大基因合作发生在2016年4月7日,这是王德明提供的南京昌健与华大基因技术合作合同的签署日期。据王德明所说,南京昌健誉嘉与华大基因的合作始于2016年初,负责华东地区的细胞保存、采集、存储等业务。2017年12月,昌健誉嘉还收到了华大基因希望他们加大业务推广力度的邮件,于是加紧了推广准备进程。至此,双方的合作还是非常顺利的。2018年1月16日,昌健誉嘉有一批样本发车送往国家基因库,王德明却收到了华大基因的又一封邮件,内容主要包括:“多次违规使用国家基因库、华大品牌,甚至冒名发表相关言论和”未完成合同约定目标,业务考察不达标,终止合作,样本要求原路返回。“(另据相关报道,华大基因解约的不仅仅是昌健誉嘉,目前已与11家合作伙伴中的4家协商解约,并与其他7家协商不成,按照法律流程解约。)

王德明称,正是因为华大基因的单方面解约,导致客户纷纷离去,公司由此也陷入瘫痪状态,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了后面对华大基因的实名举报。

至于华大基因在上述邮件中提到的两项解约原因,其中对于王德明的侵权行为,根据新京报的报道,华大基因方面表示,王德明无视双方合同约定,擅自对外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进行商业推广,而且擅自使用国家基因库的官方标识,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针对王德明方面的侵权行为,2017年5月18日,华大基因方面向王德明方面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王德明方面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华大基因发表声明称,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南京昌健誉嘉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义开展市场活动、发表相关言论,亦从未以任何形式授予王德明”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之身份,南京昌健誉嘉及王德明的所有行为、言论均不代表国家基因库的立场、观点。5月29日,华大基因研究院在《江苏金融报道》上也刊登了上述声明。

在第一财经的报道中,王德明原话为:”这个声明彻底将合作关系否认了,我也被定义为骗子,这让我以后在行业是‘混’不下去的。“

5月30日,昌健誉嘉将华大基因大股东华大控股和华大基因研究院列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华大方停止侵权,恢复其名誉。不过,目前该案件暂时中止审理,等待上述不正当纠纷完结后方可继续。

此外,王德明曾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曾准备和华大基因签订两份合同,第一份合同是《国家基因库技术服务合同》,第二份合同是《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相关合同。相比之下,第一份合同主要是王德明方面与华大基因方面在南京市范围内开展的短期合作,第二份合同是双方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的周期更长、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的合作。

王德明表示,第二份合同是华大基因方面承诺签订,但因各种原因实际上并没有签订。尽管如此,2016年时,国家基因库官网曾发布江苏中心成立的公告,在他眼中这等同于华大基因方面承认第二份合同的存在,因此将该网址进行了司法公证。

王德明认为,如果华大基因曾承认该合同存在,则自己使用”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中心“等名称并未侵权。

事态不断恶化

9月14日晚间,王德明在多个微信公众号发布遗书,称自己将于9月22日在国家基因库总部跳楼自杀,声称自杀原因是华大基因拖欠其1749万元应得收益,并多次报警骚扰他。

9月15日,华大基因回应称,首先对1749万元的收益金额提出质疑。按其说法,1749万元是用王德明承接的1650例样本收集,乘以每例最低样本费10600元得出。但事实是,”南京昌健与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签订的2017年合同的全年目标只有300例,而南京昌健实际上仅完成17例细胞存储样本,不仅未达到合约规定的目标,再加上其多次违规使用国家基因库和华大名义开展业务,2018年1月9日,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与其正式解约。“

同时,华大基因也对多次报警作出回应。其表示自己完全依赖法律途径。最后,华大基因强调,自己的使命是”基因科技造福人类“,华大基因珍爱生命和健康。也请王德明珍惜生命,尊重法律,协商解决此事。

9月19日,王德明放弃自杀,称”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继续与华大基因战斗到底“。

9月23日,放弃自杀后,王德明发布微博举报,华大基因产前无创基因检测阳性率为1/164,而国家卫计委统计之权威数据唐氏综合症阳性率1/800-1/1000,华大基因检测阳性率约超出正常值5倍以上,”绝不可能合理,宁可错杀一百,不愿漏掉一个,约已将1.5万正常胎儿错标阳性而流产杀死“。

而此前虎嗅的一篇《华大癌变》文章也是直指华大基因的无创产前筛查业务,文章称,华大基因提供的无创产前筛查业务误导医生对产妇作进一步判断,在该项筛查结果显示”低风险“的情况下,产妇仍生下了唐氏综合症患儿。

尽管华大基因当随即就发了公告对该文章进行澄清,表示其严格遵守国家部门的法规要求,在相关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告知了无创基因检测的适用范围和技术局限性。但该文章对华大基因的影响仍可见一斑。文章发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华大基因均一字跌停。

同时,再受王德明实名举报影响,华大基因市值一路跌停,自今年5月18日到10月23日,华大基因股价已从150.59元每股跌至49.96元每股,市值也由602.76亿元跌至200亿元,5个月蒸发了400亿。

此外,华大基因于8月发布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华大基因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41亿元,同比增长2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长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亿元。

这是华大基因近几年中期净利润增速最低的一次,根据以往公开数据测算,2016年中期和2017年中期净利润的同比增幅分别为97%、28%。而2018年上半年,华大基因的净利润同比增幅仅为8.73%,这意味着华大基因近几年来净利润同比增幅从97%降至8.73%,净利润增速严重下滑。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净利润的下滑,华大基因在上半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790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558万下降约3.2倍,也是华大基因近三年中期这一数据首度为负值。

华大基因的2018走得有点艰难。

来源:第一财经 新京报 医谷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