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成立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临床试验方案,监督规范开展临床试验,保障受试者合法权益。伦理委员会应当建立伦理审查工作制度、操作规程,保证伦理审查过程独立、客观、公正。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合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经营药品的,应当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委托经营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经营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
(三)
(四)
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
(二)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和损害用药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