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9日),针对河南省通许县“36名村医集体辞职”事件,在国家卫健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宋树立表示,国家卫健委已要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立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无论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都要调查清楚立即整改,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事件梳理

国家卫健委回应“36名村医集体离职”事件-肽度TIMEDOO

2019年7月5日,题为“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一文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关注。文中称“由于工作有压力越来越大,上级拨款越来越多,到村医手里的钱越来越少,工资发不到位,上级层层克扣”等原因,导致村医生活难以为继。

国家卫健委回应“36名村医集体离职”事件-肽度TIMEDOO

7月6日,通许县人民政府官网就此事发布通告,并表示通许县委、县政府针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约见有关当事人,对该文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全县村医都在坚守岗位,积极工作。有关问题正在有序调查核实中,调查情况将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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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同样是通许县,网络上又新曝出一份该县“大岗李乡全体乡村医生辞职报告”,这份报告中有28名村医集中签字并按下手印。该辞职报告内容与朱砂镇36名村医辞职报告内容一致,仅抬头、落款更换为“大岗李乡全体乡医”。

文中还附带的一份与乡村医生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一名王姓乡村医生提出,村医通过医保套现被查、公共卫生经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文中称,朱砂镇36位村医还说:2018年公共卫生经费下拨到村医手中人均不到10元钱,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村卫生室年补贴都没有,2019年,公共卫生经费至今未发放等问题。

7月8日,通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文回应称,经县长挂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调查,辞职报告中所反映的“村医被克扣现象”“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年加码,村医工作不堪重负”等问题不存在。回应称,以上问题反映出了县有关部门在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资金方面存在迟延,影响了基层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将举一反三,大排查、大调研,为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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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网传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得知网传“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情况后,通许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抽调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和凭证,对36名村医进行走访,对反映问题逐一核实。经了解,村医的主要诉求是负担过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迟延。经调查:

一、“报新农合要扣30%的报账款,5%的保证金”问题,经过调取凭证核对该情形不存在。

2018年朱砂镇村卫生室报补门诊统筹金额与朱砂镇卫生院实际拨付数相等,无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医被克扣现象,也不存在另扣5%的质量保证金现象。

二、“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问题不存在。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是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集中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公开透明,议定价格及过程公开透明,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网上带量采购。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年加码,村医工作不堪重负”的问题不存在。

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操作,不存在增加服务内容的情况。

四、“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到村医手中,人均不到10元,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村卫生室补贴都没有”及“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至今一分未领取”的问题。

2018年朱砂镇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人均5.07元,达到国家规定5元的标准;朱砂镇卫生院按标准向村卫生室全额拨付一般诊疗费,不存在“一般诊疗费都没有的问题”;目前,村医享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和一般诊疗费补助,其余暂无相关政策,反映情况不属实。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目前已拨付人均14.53元,所反映不到10元不属实。2019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资金,县委、县政府责成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7月20日前拨付到位。

以上问题反映出县有关部门在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资金方面存在迟延,影响了基层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查漏补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高度关注基层村医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和关注。

通许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针对再次曝出的28名村医辞职一事,8日,开封市卫健委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均向媒体记者介绍称,该委相关负责人已进驻通许县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结果会予以发布。

8日下午,通许县委宣传部一名负责人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最新曝出的28名村医辞职事件其并不清楚,“还得有回应,等县里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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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针对该事件表示,国家卫健委已注意到有关报道并且高度重视,要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立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无论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都要调查清楚立即整改,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她同时强调,欢迎媒体监督、报道情况,国家卫健委会认真核实、调查、整改,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秩序上尚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欠缺等问题。据光明日报罗志华观点报道,村医反映的问题不少,但概括而言,都涉及到待遇这个共同点。由于国家针对村民看病出台了多项惠民政策,村医无法通过诊疗收费来增加收入,补贴成为他们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即使这些补贴最终没有被克扣,哪怕仅是拨付延迟,也可能让村医短期内生活陷入困境。

国家医改政策在不断推进的同时,还存在解决村医待遇等重难点问题。在2018年国务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提升到人均55元水平时,就预见性地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如何更有效地健康扶贫,可能是解决难题的关键。

国家卫健委扶贫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健康扶贫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等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还存在少数地区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医生、部分机构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未达标等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何锦国表示,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的《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明确,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之内,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大“组团式”帮扶力度,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一批、“县聘县管乡用”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聘用一批和从县医院选派一批等方式,解决乡镇卫生院无合格医生问题,通过“乡聘村用”、从卫生院选派医生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或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无合格医生问题;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来源:医谷